第十章陪酒女郎
一入夜,假如你漫步在纽约的街道上,突然看到一条街区内到处挂着串串红灯,一眨一眨转着圈闪烁,请不要感到好奇,那里并不是什么值得观光的好地方,那里便是色情泛滥的红灯区。

尽管它堂而皇之的闪烁霓虹之彩,那么醒目,那么璀璨,可美国人没一个赞成它的存在,但谁也无法把它从纽约的夜景中抹去。

林立的性广告牌,明明白白英文单词写着*,但是美国的性广告是不准画全裸女人的,所以这些广告上的女人便一概是裸体剪影,光着身体,足蹬一双高跟鞋。这是纽约红灯区一个奇特的含着嘲讽意味的典型形象。

而在广告牌下,春夏秋冬,不管哪一季节都能看到很多穿超短裙的妓女,真的是超短,短得随便一撅,就能到看丁字裤的裤裆,或者就是屁股

她们浓妆艳抹,发型特异,嚼着口香糖,踩着极有可能导致脚踝骨裂的高跟鞋,不停的向来往的路人招手,抛媚眼,甚至是自摸胸部。

有句谚语叫妓女就像麻雀一样,美国到处都有。

真是恰如其分。

纽约则更凶,门洞墙角时常闪现她们的身影。尤其纽约四十二街这个性狂热区,天一黑,血色的红灯照亮天空,连taxi都画着裸体女人剪影。各国游客拥来挤去,进这门出那门,观看花样翻新、无奇不有的性表演。它作为纽约一景,和象征着人类崇高追求的自由神,和风光如画的城市公园,和展示美国人伟大创造力的摩天大楼与现代艺术博物馆,奇异地混合交错在一起,又怪诞地成为一个浑然整体。更成了只要愿意,只要有钱,就能享受到所谓的性放纵的“天堂”无关乎法律,更无关乎道德。

但,总有那么一些特例的地方。

艳后,就是其中一例。

艳后并不是人名,而是纽约四十二街这个性狂热区中一家酒店,在街区的最深处。

这是一家内行人称之为“半卫生”场所。

什么叫半卫生呢?意思就是这里的陪酒女郎并不全都是妓女。

听过解语花没有。

这里就真的存在解语花。

无论是什么烦心恼人的事情,只要来这里,包客人在回去的时候,惆怅满消。

因此,这里即使不以“*”作为卖点,生意照样兴隆,客似云流。

而最近,这里的生意更是兴隆地让人难以想象,原本街区场所还算是均分的客人,像是约定好的,齐齐往这里来。

目的只有一个,哪怕是看一眼也好,那朵被所有酒客惊为天人,名为午夜幽香的解语花。

酒店内,灯光昏黄,明黄中带着点颓废之色,面积大约有百来个平方,除了正中央的圆形吧台,其他布局大多都是包厢,红色的皮制沙发,楠木雕画的间隔屏风,配上水晶似的玻璃茶几,虽然简单,但很大气,更没有情色方面的装饰物,踏入此地的客人都很难将这里与红灯区这个词汇划上等号。

这里更像是在都市里常见的惬意酒坊,可以品名美酒,更可以约上三五个好友,来这里聊天聚会,而不会有污秽的念头。

今天,这里的包厢大多已满客,空余的几个也被人订下了,就连围绕吧台的一圈吧椅也差不多满座。

统一都是白衬衣,红领结,外套黑色西装马甲和同色长裤的公主和公子(女侍应生和男侍应生的别称)穿梭在各包厢间递送美酒佳肴。

奇怪的是这些包厢内只有男客,陪酒女郎却一个也没有。

客人们似乎都耐心的在等待什么,也有些喝着酒,脖子却伸长了往酒店中最大最豪华的包厢看去。

当有公主,或者公子来时,他们总是会问:“幽香小姐,还没有空吗?”

“是的,先生,恐怕今晚她都没法出来见客。”

“可是我等了快三个小时了。”

“非常抱歉,幽香小姐已经被包下了,您看要不要让妈妈桑给您找其他小姐。”

“不要,我就要幽香!你再去催催,再去催催。”

“真的非常抱歉,先生,今天真的不行,或者您可以明天再来。”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各个包厢不断响起,公主和公子总是不断的用微笑亲切的话语来婉拒客户。

好脾气的客人固然有,这坏性子的客人也不会少,有几个五大三粗,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客人已经怒不可怒,推开公主和公子,就往最大的包厢走去。

本来他们也算是蛮横到生人勿近的境界,但一遇到包厢门旁的黑衣门神,就全都变得如同遇上豺狼虎豹的小白兔,冷汗直掉。

或许是一种直觉,又或者说本能,一和这些门神对上眼,他们就知道完全不是一个境界的。

只能退回原处,要么再等,要么另寻它处快活。

包厢外乍起的骚动,又迅速的消失,让千色望了望门扉,她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着一瓶已开封的johnniewalkerbluelabel(尊尼获加蓝牌极品威士忌),冰桶,以及一只倒满酒的酒杯,昏暗的灯光下,玻璃杯中的酒泛着晶莹的琥珀色,水晶似的冰块透射出宛如钻石璀璨,两种色调极为搭配,攒动着一种极为魔幻的色彩。

酒杯被一只黝黑的手掌拿起,摇动着,冰块与玻璃瞬发出犹如佩环似的叮咚声。

“别在意,没人会来打扰这里。”有些冷,但很好听嗓音在这昏暗的一隅响起。

千色回过眼,灯光虽昏暗,但也无法隐藏这个男人的眼睛,比之野兽更锐利,却也比之任何人都忧郁。

“我知道,只是好奇。”她说,见他放下半空的酒杯,她很尽责的托起酒瓶,再次将它斟满。

她却不喝酒,尽管她是陪酒女郎,但她滴酒不沾。

她有这个权利,谁让她红呢。

“嗯?”安德鲁抬眼,灰色的眼睛沉着了灯光的昏黄,泛出如同酒杯中的魔幻之色。

“你每天都包下我,却始终没有人破门而入。”在这种地方,三教九流皆有之,他却依然像教父一样,无人敢欺。

虽然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也退隐了很久,怎么就没见几个不长眼睛的来冒犯他,好让她可以放松一下,而不是一再的扮演不是自己的角色。

很累,也很恼人。

“你很受欢迎!”答非所问似乎是他的长项,但这话听起来并不是赞美,更像是一种吃味。

千色有些反应不过来,当她成为这里的‘打工者’时,数不尽的烦忧,让她每晚都睡不着,反应也开始迟钝了。

其实她长得挺风尘的,也没觉得自己比其他陪酒女郎出色多少,怎么一来这里就出名了呢?

她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刚上工的那天,她偶尔帮一个快要破产的老头想了一个能够起死回生的方法?还是第二天为那个觉得老婆有外遇来这里发泄的男人,谈了几句,让他重新审思,疏解了情怀,还是

不,不是的,既然要做陪酒女郎,她自然要做得有模有样,才不遭人怀疑。

她只是很简单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什么时候她的简单看法,变成别人的救命良药了。

还是

想破了头,她也没想出来,她到底是怎么红的。

或者是

因为这个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从她上工的第一天就十分霸道将她从其他客人那里抢走,然后是第二天也是,第三天亦然,第四天以致现在有传出了她被包下的传言。

人其实很怪异,看到有东西被天天抢,就会觉得这东西一定很好。

难道也是这个道理。

好吧,就算是这个道理吧,但她很想知道,今晚她何时才能下班。

他每天来,都是到酒店打烊的时候--也就是凌晨三点。

今天也不会是这样吧,她明天可是有课要上,9点一定要赶到学校,在这样缺乏睡眠,估计她会在回家的路上直接昏睡过去。

他没有其他事可以做吗?

别人来喝酒找女人都是作些污秽的事情,或者真是想找个人倾诉,可他都没有,只是在她面前喝酒,还有抽雪茄。

烟雾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并不真切,雪茄的味道也不会有很难闻烟臭,而他抽烟的姿势实在很有魅力,完全可以去当雪茄的广告模特。

可是一支接一支,不曾断过,眼看着茶几上的烟缸已经满了,他灭了一支,又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支。

她在忍,拼命的忍,然后再也忍不住了。

伸出手,就将他夹在指缝中刚要点燃的雪茄给夺了去“不要抽了,再下去,你的肺就要被熏烂了。”说这话的时候,她杏眼窜着点点怒火,就像一个老师在训斥自己未成年的学生不能抽烟那般。

安德鲁愕然的僵住了身体,手还维持夹雪茄的姿势。

“真是,男人为什么那么喜欢抽烟,不知道这玩意能害死人吗,你在让我抽二手烟,还有烟味能难闻,我讨厌。”她碎碎念道。

等发现自己说了多余的话时,她也愕然了。

她在干什么!?

望着手里的雪茄,她还也不是,放也不是,总觉得气氛一下子有点僵了。

安德鲁凛了一下眼神,然后盯住她,仿佛像是在她脸上寻找着什么,一眨也不眨,那眼神里流窜着一种漩涡,深深浅浅,万千变换,像是会吸人那般。

千色对上这眼神,心头竟觉一种很怪异的滋味,慢慢扩散,遍过全身,像是一种隐约带着酥麻的刺痛感。

好半晌,两人都没有出声,时间像是停住了,包厢里寂静地有点让人喘不过气来,好在冰块融化后,在酒杯中下沉转动,敲击了一下玻璃,发出叮咚一声,才让这份寂静在无形中化解了。

安德鲁沉默了片刻,才将视线转移。

千色松了一口气,刚才真怕他会起疑,一个陪酒女郎,还是做了很多年的--她自己告诉他的,是不该有这种行为的。

见他只是拿起酒杯,啜着琥珀色的美酒,不发一语,让千色又不安起来。

这个男人沉默时,全身都散发着一种迫人的气势,让人会不觉紧张。

正当千色思考着要这么打破这股静谧的气氛时,安德鲁开口了。

“你不喜欢烟味?”

千色没想到他突然会问出这一句,反射性的回答道“是!”她的确不喜欢,即使雪茄的烟草味并不让她觉得很难受,但凡是有尼古丁东西,她都不喜欢。

谁知她肯定的回答,却引发了安德鲁的笑意。

低沉的笑声,像水流满溢,流泻在包厢内,沉稳,苍劲,又好似万年古树的枝叶拍打出的声响, 让她竟听得出神了。

原来男人也可以笑得这么好听。

但,他笑什么?

笑声慢慢停歇,安德鲁灰色的眸子晶亮乍起,看她时变得如同泉水一般的润泽,好似有什么东西会从他眼睛里溢出来。

“真像!”他说。

她疑惑的眨了一下眼睛。

“她也不喜欢烟味。”安德鲁低喃着,看她的眼神愈发的柔和起来。

千色正想细细思考他的话,却又听得他说“很久没有人这么说我了,真的很久了。”

那起先还带着开心的言语,渐渐的沉凝了一股哀伤,以及怀念。

有时候哀伤,并不需要眼泪陪衬,淡淡惆怅的语气就能让人深切感受到。

他在想着一个人,一个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

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他沉默时,看向远处的举动,她都能感觉到,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那一个人。

而这个人,她知道是谁?

他怎么可以那么长情,甚至那个人根本就没爱过他。

为什么他还可以如此的想念。

“为什么不再找另一个女人?”她脱口道。

等发现时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时,已经晚了,她却没有惊慌,沉着道“你说,很久没有人这么说过你了,说过你的那个人一定是个女人吧?既然是很久,相信她一定不再你身边了。”

她补充的话听起来就像是刚从他先前的行为中猜到的。

安德鲁并没有起疑,如实答道“因为在这世界上,除了她,已经没有女人能让我再次心动了。”

“自大!”她咕哝了一句,拿起酒瓶又将酒杯斟满。

安德鲁听到了她的咕哝声,不予反驳,这样的对话,让他觉得感觉很好。

“这句话,她可从来没对我说过。”说着,他眼神又迷离了起来“确切的说,像这样一起坐着聊天,我和她不曾有过。”

又是这种听起来让人觉得心疼的话。

千色觉得心口有点酸,仿佛是自己欠了他的,一时间也答不上话。

“我常常想,如果能这样喝着酒,一边聊天,哪怕只有一次,我也甘之如饴,可是我和她有太多太多不可能了。”

安德鲁继续说着,杯中的酒也再次浅了下去。

千色知道现在要做得就是聆听。

这么些天,他天天都来,也只有今天,他的话会那么多。

这时,包厢外传来叩门声,几声之后,一个公主走了进来,她先向安德鲁点点头,然后走向千色,递给她一张便签。

千色看了看,对着公主说“告诉这位客人,恐怕今天他白来了。”

公主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不过基于服务,她还是要为客人询问一下,既然得到了答案,她便走了出去。

安德鲁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她敷衍。

见她一直握着那张便签,安德鲁沉吟了一下,然后起身,走出包厢。

门外的保镖一见他出来,恭敬的询问道“boss,要走了吗?”

安德鲁摇头,指了指刚走出去的公主,保镖立刻明白,上前将那位公主请了过来。

千色看着他的举动,只觉得这个人真是霸道的可以。

经询问,安德鲁才知道吧台有位客人已经坐了一夜,执意要见午夜幽香,也就是千色。

他蹙眉望去,就看到一个黑衣黑裤打扮的男人坐在吧台边,与酒保正在聊天,样子极为俊朗,也很年轻,他眼神也就倏地冷冽了起来。

千色也望了那人一眼,只觉得头疼,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黑羽,他乔装成客人,这些天每晚必来。

看来他是真想来一次包台的经验,当然前提对象一定得是她

“不用理他,是以前的一个熟客。”未免安德鲁会有什么行动,千色赶忙说道。

“熟客?”他咀嚼这个字,脸色跟着阴沉了下来。

“回去吧,他并不是一个会无理取闹的人。”

安德鲁不语,却也没做出过激的行为,走回包厢,缓缓坐下。

千色也跟着坐下,打算继续刚才的话题。

“真的不需要我帮忙,他似乎是跟着你而来的。”

千色咯噔了一下,看来他还是注意到了。

她笑了笑“我既然是做这一个行业的,自然会有不少恩客,有些客人就是这样,比较念旧。”

她来这家酒店,黑羽自然功不可没,假身份,假经历,比真的还真,这也是她为什么可以转会之法来这家酒店的原因。

“为什么不让我帮你?”安德鲁的意思是为什么不让他帮她离开这种酒色之地,即便这里的陪酒女郎有不陪客人上c花ng自主权,可这份职业,依然会让人歧视。

而她显然不喜欢这种工作,又为什么不让他帮她。

老事重提,千色早已有了底,轻笑道“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安德鲁眯了眯眼,听她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你想帮我,可是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就是无功不受禄,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的谈吐,穿着,都说明了你非富即贵,而我一个陪酒女,根本帮不到你什么,如果说你真需要我什么,也就只有”她瞥了他一眼,这未说完的话,只要是成年人都明白。

“我说过,我不会对你做什么?”他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除了肉体,她真的没什么可以用来交换的。

“我知道,就是因为这个,我更不能让你帮,我也有自尊心。”

安德鲁皱了一下眉毛“因为自尊心,你甘愿过这种生活。”

“我有我的人生观,你不会干涉吧。”

她这么说也就是把话先挑明了,省得以后麻烦。

她清楚安德鲁并非一般的黑道人士,虽然霸道,但他也算绅士,起码他没有调查她,当她遵守约定与他联系的时候,他就只是来这里包她的场子,其他的什么都没做过。

这点让她颇为安心,黑羽的造假能力的确高竿,但他的能力更不容忽视。

“好吧,如果这是你的意愿,我可以不干涉,但”这前半句,他说得很平静,后半句的话还没开始说,他全身都充斥着一股阴风“如果你不想看到外面那个男人,我可以帮你解决他。”

“呃”千色冷汗一起。

她就知道黑羽的出现会坏事,果不其然吧,今天回去她非得让唐好好管管他。

“不用,我自己能解决。”她赶忙否决他的提议。

“真的可以?”安德鲁已经收起了刚才的阴冷。

千色重重地点头。

安德鲁见她如此肯定,也不好再说什么,倒是胸口觉得很不舒服。

坐了一下,他又站了起来“今天就到这吧。”

千色很诧异“唉?”现在还不到0点。

安德鲁知道她的诧异为何,因为他这么早离开还是头一遭,每次来他都是到酒店打烊才会走得。

“明天我也不会来了。”

这下千色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继续诧异。

安德鲁穿上挂在衣架上的风衣,缓缓道“明天我要去一个地方。”

“千色有点好奇,但又不能问。

安德鲁让保镖们去结账,回身道“后天我再来。”

千色愣愣的点了点头。

“你也回去休息吧,我会将余下的时间一起算进今天的账里。”

他的语气很强硬,字面像是在和她商量,其实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今晚,她还是整晚都给他包下,不管他是不是有“享用”

她也着实累了,能够早点走,她也觉得松了一口气。

安德鲁走出包厢,特别看了一眼坐在吧台上的黑羽,见他还没走,又是一番沉默,接着又走回包厢将千色拉了出来。

“我送你!”他丝毫不给千色说yesorno的机会。

千色被硬塞进了银色的宾士,等车发动,她才有机会说道“不用了。”

安德鲁只是瞅了她一眼,问道“你住哪里?”

“我说不用了!”

“哪里!?”

又是那种强硬地雷打不动的口气。

千色妥协了,报了一个地址,当然这个地址是午夜幽香的居所,而非千色本人的。

到了地点,她下了车。

安德鲁临走前留了一句“我会和艳后的老板说,你明天的场子我也包下了。”

说完,车身已远去。

愣了半晌,千色才会意过来。也就是说,她明天不用到酒店去上班了。

还是那句,不管他“享用”与否,他都买下了她明天的全部时间。

真是霸道地让人牙痒。

不过,既然他那么“好心”她也乐得轻松一天。

回过身,她走进寓所。

今晚就不回去了,因为她真的累得走不动了。

另一边,豪华的宾利车平稳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透过窗户,橘红色的路灯飞快往后倒退,安德鲁坐在车中,似乎回想着什么,脸上挂着浅薄的笑容,眼里的笑意却很浓,他习惯性的抽出雪茄。

点烟的刹那,他愣了一记,蹙了蹙眉,将雪茄又放回了红木制成的雪茄盒里,然后整盒扔给前坐的保镖。

“boss?”

“扔了它。”

保镖傻愣了一记,有点摸不着头脑,但还是领命的点头。

这时,司机问道“boss要不要回酒店休息。”

“不用!直接去那里。”安德鲁揉了揉鼻梁骨,然后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是!”当零点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很多西方人都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中国人一个传统又庄严的日子——清明节。

扫墓,则是它的另一个代名词。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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